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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江西、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省(自治区)林业厅,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2009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各试点省份抚育作业工作已经完成。省级检查验收正在进行,内蒙古林业厅、内蒙古森工、湖南省、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已经完成省级验收工作。根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09]4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国家林业局将于近期会同财政部启动对2009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抽查工作。
按照国家林业局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抽查工作的部署,我司将组织局规划院前往你单位,分批对2009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开展抽查工作。请你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办法(试行)》要求做好各项准备,积极配合抽查人员,确保抽查工作安全、节俭、高效完成。抽查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电告我司森林经营管理处。
联系人:高均凯
电 话:010-84238504
二O一O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