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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813—1 995
阔叶树锯切用原木尺寸、公差、分等
代替GB 4813.2—4813.3-84
Broad lesves ripping logs—Dimensions,
tolerances and grade classification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阔叶树锯切用原木的尺寸、材质指标等技术内容,并对检验方法、产品标志和材积计量同时作出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木材生产、经销、使用各行业。
2 引用标准
GB/T 144 原木检验
GB/T 155 原木缺陷
GB 4814 原木材积表
3 技术要求
3.1 尺寸、尺寸进级、公差
3.1.1 检尺长:2-6m,按0.2m进级,长级公差:允许+6cm,-2cm。
3.1.2 检尺径:东北、内蒙古、新疆产区自18cm以上,其他产区自14cm以上,按2cm进级。
3.2 材质指标
3.2.1 阔叶树锯切用原木分为三个等级,各等级的材质指标如下表:
缺陷名称 |
检 量 方 法 |
限 度 | ||
— 等 |
二 等 |
三 等 | ||
死 节 |
最大尺寸不得超过检尺径的 |
20% |
40% |
不限 |
任意材长lm范围内的个数不得超过 |
2 |
4 |
不限 | |
漏 节 |
全材长范围内的个数不得超过 |
不许有 |
1 |
2 |
边材腐朽 |
厚度不得超过检尺径的 |
不许有 |
10% |
20% |
心材腐朽 |
面积不得超过检尺径断面面积的 |
小头不许有, 大头1% |
16% |
36% |
虫 害 |
虫眼最多l m材长范围内的个数不得超过 |
不许有 |
5 |
不限 |
纵裂、外夹皮 |
长度不得超过检尺长的 |
20% |
40% |
不限 |
弯曲 |
最大拱高不得超过该弯曲内曲水平长的 |
1.5% |
3% |
6% |
扭转纹 |
小头1 m长范围内的纹理倾斜高(宽度)不 得超过检尺径的 |
20% |
50% |
不限 |
外伤偏枯 |
深度不得超过检尺径的 |
20% |
40% |
不限 |
注:上麦未列缺陷不予计算.
4 检验方法
4.1 产品标志、尺寸检量与材质评定:按GB/T144有关规定执行。
4.2 木材缺陷:按GB/T155有关规定执行。
4.3 材积计量:按GB 4814有关规定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原木标准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重九、陈志民、冯慎杰、何振周、林在知、郑远信、赵福林、刘森华。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08批准 1996-07-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