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省林业厅
为加强林业标准化工作,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全面提高林业生态和林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与效益,增强出口创汇能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福建省林业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林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提出用3-5年时间,基本建立起一套既符合福建林业的特点和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与林业现代化相适应的较为完善的林业标准化工作体系,包括林业标准体系、林业标准推广保障体系、林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林业标准监督体系和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到2005年制修订省地方标准51项,其中制订标准35项,修订标准16项;建立2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面积12.55万亩;建立健全5个省级林产品(林业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9个市级林木种苗(花卉)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围绕实施名牌战略,组织林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名牌林产品、无公害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定和ISO9000、ISO14000、森林认证;在林业标准监督体系方面,重点加强林木种子、苗木、花卉、竹笋、名特优经济林、野生动植物种养、无公害森林食品、室内装饰板、林业重点工程等标准实施过程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