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农业、建筑及其他用途的针叶树普通锯材和特等锯材。 1 树种 红松、樟子松、落叶松、云杉、冷杉、铁杉、杉木、柏本、云南松、华山松、马尾松及其它针叶树种。 2 尺寸 2.1 长度:1-8米. 2.2 长度进级:自2米以上按0.2米进级,同时有2.5米长度.不足2米的按0.1米进级。 2.3 宽度、厚度规定如表1
表1 单位:毫米
分类 |
厚度 |
宽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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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 寸 范 围 |
进 级 |
薄 板 |
12 15 18 21 |
5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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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板 |
25 30 |
50-260 |
10 |
厚 板 |
40 50 60 |
6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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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特等锯材是用于各种特殊需要的优质锯材,其长度自2米以上,宽、 厚度和树种按需要供应。 (2).普通锯材如指定某种宽度或表1以外厚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3 尺寸公差 尺寸公差见表2。 表2
种类 |
尺寸范围 |
公差 |
长 度(M) |
不足2.0的 |
+3/-1(CM) |
自2.0以上 |
+6/-2(CM) |
宽度、厚度(MM) |
自20以下 |
+2/-1 |
21-100 |
+2/-2 |
101以上 |
+3/-3 |
4 检验方法 4.1 尺寸检量按GB4822.2-84《锯材 检验 尺寸检量》执行。 4.2 材积计算按GB449-84《锯材材积表》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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