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招标文件中要求是,投标方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我做为投标方,提供哪些文件可以证明我单位是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毅青:
“投标方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这句话有些太笼统。如果是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应注明应提供的资料名称。招标文件也同样,如果只写这么一句话,让投标人无所适从,不知应准备些什么。
真的就这么一说,那就得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一般招标时会要求哪年到哪年);
2、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以及与之有关的各种制度和规定(例如:会计、出纳的岗位责任制度;公司报销管理规定等,其实提供这些没有太多必要,但这么笼统一提,只能多准备了)。
其他就看自己的重视程度和自己公司能提供的东西了。
佚名:
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证明一个单位是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1、公司组织机构构成表(可以反映出公司财务在公司管理及运做中的作用大小及深入程度);
2、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务报销制度,支票现金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等);
3、财务部岗位职责;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内控评价报告;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唐广庆:
招标文件不应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有关材料。只应要求有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果要求报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文件,那么投标人的企业管理制度就更加的重要,如果是这样的话,投标文件包括企业管理制度时,这个投标文件内容过大,实无必要。依据国际和我国水利水电系统的惯例,在大中型以上工程的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中有关财务状况应报出以下内容即可:
1、基本资料:资产、负债、投资(完成的和未完成的)和年施工能力(平均和最高)等情况。
2、最近三年每年完成的投资金额。
3、可用流动资金和流动资金明细。
4、流动负债明细。
5、最近三年的财务和审计报表(报告)。
6、下一年度的财务预测报告。
7、开户银行和关系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上述文件和表格的最后要有投标人授权代表、总会计师和审计师的签字,以及单位公章和日期。
如果投标人能够报出上述资料,就可以说明他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何况还有审计人员的审计报告。通过上述资料评估和分析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在财务方面是否有能力完成本合同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