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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zqtpsxyb     提问时间: 2007/10/21 20:43:33
邮箱:zqtpsxyb@163.com
问题:
 
各位专家您们好:首先感谢你们的回信,我上次所的提的争议地问题没说清楚,我说的争议地是两个村边界线没有具体平面图,两村都说是自己的,此地没有任何树木只有荒草的坡地.现在乡政府是否有权把此荒坡承包给个人,如果乡政府有权发包具体应走哪些程序.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10/21 22:09:03

对于有争议的林地,争议双方都不能单方面“动用”,乡政府也无权随意“动用”。

除非政府出面把纠纷给妥善解决了,否则无任何“程序”而言。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7/10/22 8:23:19

在林地争议解决以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7/10/22 21:21:53

无权发包!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7/10/23 18:31:38

您好,乡政府也无权发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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