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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一生平安     提问时间: 2007/11/2 1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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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相对来说集体林较少的地方,或者说只有四旁的部分林木是集体的,象这种情况该如何进行这项工作呢??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7/11/2 13:38:18

只有四旁的部分林木要想进行林权流转是不可能的,最好划分到户。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7/11/2 21:23:04

将原先已经到户的山、林,再次明晰其产权,重新核发林权证。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11/3 20:53:04

请您登陆我的百度空间: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9fa44960946a90dd8cb10d3e.html

查阅“林权改革政策问答”(注意查看文后的相关链接。)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7/11/3 21:02:14

您好,可以采用一定的方式进划分,比如拍卖,明确其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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