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如果是村集体的荒山,有规定数量的村民代表的签字,有村委会的章,合同就是有效的了。
但是一般也要求盖上镇政府的章,没有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可以补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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