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8/12 16:45:08
第一被告:林业局
林业站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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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8/13 5:52:49
四川省林地保护管理办法(草案)规定:
在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发放林权证,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对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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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8/8/13 8:44:20
法人是林业局,林业站是林业局的派出机构,只能告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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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8/8/14 7:27:47
到那个时候,就迟了很多。
打官司,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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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8/8/14 20:26:02
您好,建议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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