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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倪中胜     提问时间: 2005/9/19 20:38:57
邮箱:niyitt@163.com
问题:
 
   1996年我承包国营农场3071亩荒地.承包期30年(有土地证),合同约订提供灌溉用水,开发后农场违约,不能提供灌溉用水,自己打井抽地下水种植树木500余万株(包括苗木)是宁夏地区较有规摸的植树大户.品种主要是灌木类,刺槐.臭椿等防护林带,原合同签订每亩交80元承包费.因没水不能种植经济作物.现在对方起诉法院.要求交承包费100多万元.我该怎么办?种树有罪了?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5/9/19 20:52:38

   种树本身没有错、更没有罪,你这是一个合同纠纷!

  关键的问题是,你改变土地用途时,没有签订相关的变更合同。

  你这个事情,最好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或直接向宁夏的林业主管部门反映,取得他们的

支持,你就要轻松许多!

  最坏的打算,你要请一个好律师哟!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5/9/20 9:22:19

还是先找一个律师吧,按照《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农场违约应该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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