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林地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因此您父亲签订的70年承包合同时有效的,林权证上的年限应该为70年。
2.至于面积问题应该以林业局测定的面积为准,如果在您父亲承包的荒地上重新造林,只要四至界线准确,还可以再申请办理林权证。
面积不准的,以四至为准。可以重新按四至确定面积,变更林权证。
林权证上得有些数字要按承租合同来填写。
还有一点您要注意:就是合同的有效性问题——程序问题,请看下面的说明: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19662f876fa29f2ec75cc3e8.html
面积,可按合同上的四址重新测量。
年限,按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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