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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创尔特     提问时间: 2008/11/9 20:06:13
问题:
 
尊敬的专家:                                                                                                                                              你们好!我家在政府的林业改革下分到林地100多亩,因政府的失误,少登记了30多亩林地,邻村以止为由与我家闹林权纠纷,我家三次造林都被邻村有组织的多次将树连根拔起,且邻村的村领导及村民几次到我家山上偷林木,被我父亲看到,并报当地林业派出所,政府只是让其赔偿150元,连树苗的线都有不够,且我村能提供83年的林权证,而邻村只是田地与我家的山相邻,因为邻村一村民在我家的山腰上植了一排树(10多棵,林改办的人说树龄在二十年),另在上面种了近二三亩菜地,而林改办的工作人员以止为由说有二十年的树龄就要分给邻村这排树以下的山林分给邻村共计4-5亩的林地,请问政府对这方面的问题是什么政策,应该什么处理?请回复,急!!谢谢!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8/11/10 19:35:52

林权争议的处理依据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授权林业部依法颁发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以下简称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 尚未取得林权证的,下列证据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一)土地改革时期,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证;
  (二)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不发证的林木、林地的土地清册;
  (三)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赠送凭证及附图;
  (四)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
  (五)对同一起林权争议有数次处理协议或者决定的,以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最终决定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作出的最后一次决定为依据;
  (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

从以上可以看出,您村1983年的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因此,对方无权侵占您的林地。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8/11/10 21:33:12

请直接向当地的人大常委会或市级林业部门反映情况。

面积的大小不是主要问题,如四起清楚、正确,就不应该出现争议。

即是你的自留山或责任山,怎么能让不相干的人去种树、栽菜呢?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11/11 11:03:58

请您登陆: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解释。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9b9b6eec2663d6d32e2e2178.html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a58d237ada32aaef2f73b37a.html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3d829f824c87aa92f703a67b.html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8/11/11 22:52:08

您好,建议您到当地林业部门反映此事,必要时通过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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