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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乡村孤鹰     提问时间: 2009/1/7 0:25:19
问题:
 

        各位专家:我在外经商十多年,疲于奔波。回到家乡洛阳老家--一个人均土地不到半亩的小山村。村里地少,连生活用水都很困难。村子所在行政区是最穷的一个山村。经过考察,我拉了几个经商的朋友决定在村子里面投资个农业项目(根据国家林改政策,我们计划搞林下种植,养殖项目,并在省发改委备案)。和村委签订了租地合同。所租山地是2003年退耕还林地,老百姓已经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补贴6年。因为山上没有水源,土质不好,所栽树木死了很多,当地政府从“西水东调”工程虽然已经竣工,但是梳于管理,效果不好,所以我们打了一口深井,一方面为了灌溉,防火,最重要的是解决了村民的饮水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去林业部门办理了用地的相关手续。但在去土地部门办手续时才知道,我们租用的这片山地(退耕还林地,有林权证),属于基本农田。土地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我想请教各位专家,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一块土地能有两种性质吗?既是林地又是基本农田?我该怎么办?请各位专家指教。跪谢!!!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1/7 8:35:21

基本农田是不允许种树,既然已经进行了退耕还林就应该调整为非基本农田。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1/7 15:30:51

这种情况下,您该特别注意了,一定要彻底搞清楚这个基本问题。否则后患无穷!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9/1/8 15:48:08

您好,发了林权证,就应该属于林地,土地部门不予办理手续,建议找当地找政府部门协调解决。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1/8 20:46:04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那种条件下,可能还是真正的农业项目,搞其它建筑的可能不大。

如果是直接的农林业生产,就不需要再去办什么手续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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