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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50235887     提问时间: 2009/1/18 17:16:18
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经济林的补偿这个到底给不给我们种经济林的农民们

 

退耕还林延长补助期8年,经济林延长补助5年


    继续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根据验收结果,兑现补助资金。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基础上,再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凡2006年底前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要从2007年起发放补助;2007年以后到期的,从次年起发放补助。


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1/19 8:18:43

只要通过退耕还林验收合格,种经济林的农民应该继续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未到期的)或延期享受第2轮退耕还林补助(已到期的)。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9/1/19 13:25:25

您好,原退耕还林户继续享受直接补  助,原生态林到期后延长8年,原经济林到期后延长5年。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1/19 15:18:04

如果您已纳入退耕还林项目,即可以获得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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