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
我是青海省格尔木市的一位农民。去年开发了300亩荒沙地栽种枸杞,投资约30万元。之后同别人签订了合同,合同内容是“承包费200元/亩,产权归他,而我只拥有使用权,15年后甲方无偿收回林地”,当时觉得合同不合理,所以就拒签合同。对方就威胁说要拔掉多有苗子,第二年他自己重新栽种。所以就妥协签了此合同。
现在已经签订了合同,但真的不合理。现在我有没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
为什么不先把“合同”问题搞清楚再进行下一步?您这不是作茧自缚吗?
建议您找一下律师,看看您这种合同签订时的“情节”是否有啥说道?如果存在威逼情节,这种合同可以确定为无效。但是吃亏的仍然是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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