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
您好,我是黑龙江人,我家于1995年承包荒山,当时有部分耕种土地,当时合同书里规定要求我家在3年内把所有耕种土地退耕还林,如果没有退耕还林,林业站将把我家承包的荒山收回,可是由于当时没有钱种树,我家只是退耕还林了一小部分,当时林业站也没有给予我家任何补偿及帮助,后来我家继续耕种土地,林业站默许了,但是只要向林业站缴纳2000元钱的林地补偿费,则允许我家继续耕种剩下土地,最近知道国家有相关政策,退耕还林给补助.
请问:我家现在还可以退耕还林吗?以前种的树有什么补助么吗?林业站有权利收回我家的荒山吗?我家上缴的2000元钱是否是林业站的规定,而不是国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