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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震华     提问时间: 2009/2/19 10:46:47
问题:
 
发现林权登记有问题后,发证机关如何注销林权证。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2/19 13:46:15

以下信息可供您参考。

http://www.jinyun.gov.cn/2007wsbs/bm/sy_5/bsyb/t20081204_494057.htm(林权证变更注销登记)

http://www.jdz.gov.cn/bmgkxx/flx/gzdt/gggs/200810/t20081009_24225.htm(公告)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b3c78d223a30c5f4d7cae2bf.html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2/19 17:00:37

林权证注销登记流程

拟注销林权所有者提交《林权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供申请人身份、资格证明及林权权利证明资料→遗失、灭失原因的书面说明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具结保证书→填写初审意见,注明注销原因。→在当地报纸刊登的遗失、灭失林权证书启事→公示期满→林权登记软件上注销→需注销林权证宗地上加盖“已注销”字样章,在该林权证变更登记页打印注销登记内容,盖发证机关章。已失效的收回存档,未失效的发给申请人。→原宗地申请表与《林权注销登记申请表》一并仍存入注销登记档案中。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9/2/19 21:01:11

您好,《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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