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南宫飞云,回复时间:2009/2/20 18:57:59
还是无法走诉讼程序呀,因为现在这种情况无法诉讼那林权证得主,因为是县林业局发的证,跟他无关,按物权法只能起诉县林业局了,木头被砍了只有申请国家赔偿,但林业局也不傻了,死不会出错误林权证证明,坚持要那林权证得主来才能查证,就是林业厅厅长去也不行,简直不可能办成的事,强行无错误林权证证据走诉讼很可能输掉官司了,还不如就让别人抢去得了;至于张专家的观点,我看过您博客里关于国家林业局林改政策的自留山解答是如村民知道被村委会已发包承包超二年的自留山归承包山主,未超两年的需起诉村委会,不知道的在二十年内村民需起诉村委会归还自留山或协调补偿,但针对这一国家林业局政策解答江西林业厅不认同,还说各地有各地的情况,不可能按统一的来,但也承认需承包山主与自留山主协调补签一份协议,并不是没收.但真正到了实施的县林业厅说法就是自留山必须无偿收回,某付局长还说闹到北京都没有用,他们直接就取代了法院进行重划分,并对我家已公证的承包合同多次不承认,一再要求我01年的合同按他现在的规定进行交费流转(流转费5元/亩+评估价1.5%+...),就是要你先交几万块再说,问有什么行政许可就是县里的规定,哎!其实省林业厅不是不讲理,而是无能为力,负责帮我办事的林改办组员跟我明说为什么那些县局长这么牛,因为厅里既扣不了他们的工资,也摘不了他们的乌纱帽,对他们所谓上级也就是应付了,也说尽量帮忙了,但帮不了无能为力也只有劝我走诉讼程序了,正所谓的欺上瞒下就是这样吧,我想别的部门同样无能为力吧,再说一层层上访何日是头?可能到了承包期后还没有个结果,而别人种的果树早结果了,还是渴望来场天火吧,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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