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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laogenshu     提问时间: 2009/2/19 19:06:05
问题:
 

亲属委托我 向各位咨询1个问题 比较复杂 希望专家们 热心帮助回答!谢谢!!(辽宁 朝阳地区)

承包期内苗圃地中的苗木 发生征占 如和赔偿,具体有哪些赔偿,具体赔偿标准!(高速公路标准和水利工程标准 房屋拆迁标准中 关于树苗的赔偿 过于笼统  )苗圃地属于 培育树苗的地方 苗木种类多 树龄不一 所以 我寻求专家 给我一个 具体标准 或者 国家法律规定 最好能讲的详细点!

{自愿帮助} :我所拥有的苗圃 基本数据:面积100亩 47 种苗木 苗木总株数 约100余万株!(含部分播种2生苗3亩)是承包经营的 手续齐全! 哪位专家愿意为我 通过数据计算出 赔偿 可发送到我的信箱!深表谢意!!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2/20 7:15:47

重庆市执行的是苗圃青苗补偿标准1—1.5万元/亩,树苗由业主搬迁。辽宁的补偿标准请咨询当地林业局。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2/20 7:57:51

给您几个文件,可供您参考: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19bc38f562d97122bc3109a0.html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9b0cbc017f2fd3021d9583a5.html

http://www.ln.gov.cn/zfxx/zfwj/szfwj/200806/t20080613_222871.html

http://lyt.jl.gov.cn/gzcy/wsdf/200902/t20090202_519850.html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2/20 7:59:04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a4d1fef855919e0ed8f9fd10.html

 

《农村土地承包法》知识问答:承包地被征用、占用后如何得到补偿?

      《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按被征地原用途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归土地所有者所有,纳入公积金管理,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发展生产、公益性建设,不得平分到户,也不得列为集体经济债务清欠资金。安置补助费,按被征地原用途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得超过15倍,归需安置人员,用于被征地的承包人的生活安置,已被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归安置单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照相馆附着物的实际价值和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归承包人所有。

    如果耕地被征用了,又得不到补偿,一是与村里交涉,二是向征地者的上一级部门反映,三是通过法院的行政庭,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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