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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jilinzhuweiwei     提问时间: 2009/2/22 14:24:39
问题:
 

你们好!我有以下问题想请教:我们村里的集体耕地包给了林业站,后来退耕还林政策下来,林业站给种上了树苗,到合同期满后,归还到村里。2007年村里进行公开竞标承包给个人,我们家承包了150亩,公证处已经公证,只是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林照。现在听说国家有补贴,但是林业站把补贴领走了,我们并没有得到。我想知道都有哪些补贴?我们是否可以享受,如果应该享受这项补助,应该怎么处理?如果要起诉,应该怎么起诉?起诉哪方?林业站的要求是如果要享受待遇就要再向他们交上几万元的钱是否合理呢?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2/22 15:06:19

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应该归谁享受关键要看您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林业站合同到期将山林归还到村里,退耕还林补助应该村里享受,您再从村里承包不知道承包合同有无约定,如没有约定该谁享受就应该归村里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是南方245元/亩/年、北方170元/亩/年,连续补助生态林8年、经济林5年,8年(或5年)到期后南方补助125元/亩/年,北方95元/亩/年,再补1轮(生态林8年、经济林5年)。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2/22 16:17:47

关键要看您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这一点非常重要。

按道理来说,既然您已中标,相关补助就该由您来领。

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

010-84238819

 

建议您逐级向上反映情况,包括县、市、省、国家林业局退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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