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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chmcsgsj     提问时间: 2009/2/26 10:35:47
问题:
 

我是一名国家公务员,我想承包国有林场的林地种植油茶,请问,政策上可行吗?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2/26 11:02:18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明确规定:

第七章 纪 律
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
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三)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四)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五)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六)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七)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八)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九)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十)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二)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四)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2/26 11:10:50

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又有如下规定:

15.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看来这两个文件是有矛盾的。我无法做出更好的解释。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2/26 11:13:03

目前,国有林地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流转规定,有关流转工作暂停。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2/26 11:23:29

可以承包国有林地:

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B9%FA%D3%D0%C1%D6%B5%D8%B6%D4%CD%E2%B3%D0%B0%FC&sr=&z=&cl=3&f=8&wd=%B9%FA%D3%D0%C1%D6%B5%D8%B3%D0%B0%FC%BE%AD%D3%AA&ct=0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2/26 21:07:48

http://news.sohu.com/20050615/n225950241.shtml

浙江纪委作明确规定 党政机关干部 允许参与林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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