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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ghw_520     提问时间: 2009/2/26 10:53:11
邮箱:ghw_520@126.com
问题:
 
      请问一下荒山是如何定义的?其副作物是否受森林法保护?开垦荒山是否需要办理采伐证?谢谢.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2/26 11:06:11

荒山是指可开发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裸露土石山(包括荒坡、荒沟、荒滩)、野生草山、覆盖度低于40%的灌木林地和郁闭度低于0.3%的乔木林地。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2/26 11:19:29

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开发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2/26 11:20:17

有树木时,必须按程序办理采伐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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