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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林中飞翔123     提问时间: 2009/4/13 20:36:41
问题:
 

行政处罚的证据性

各位专家你们好,今天我们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了一处滥伐树木的现场。现场基本情况是:1、所伐树木已全部运走,只留有部分的伐后残桩,且大部分残桩已被挖掘机挖出。2、被挖出的树桩有的在原处放着,有的被移到了地边。3、该滥伐地点已经重新栽上了树木。4、采伐的树木原来生长的具体位置现在已无法确定。4、经询问现场旁观者(伐树点所属行政村的村民)该片地应该有四五个户承包种植。5、有的旁观者说这片地的承包者虽然有四五户,但这些跟村委签订承包合同的户主们可能又把承包来的地转包给了好几个户种植着,具体情况他们也不清楚。6、经过我们调查村委干部,查阅当年的承包合同得知当时承包该片土地的户总共有四户,并且村委干部也大约知道这些户又进行了转包,但对具体情况也不了解。7、我们想调查与村委签合同的四户村民,但总找不到人,无法进行询问。8、林政科长最后要求村委出具一下证明,这片土地总共涉及多少户,每户多少亩,多少棵,(每户出具一份证明)。9、出具证明的意思就是要依据村委的证明材料做为处罚的依据。

经过多年的执法经验,我觉得这样的证据是不能做为处罚依据的。事情到现在应该说,证据还很不足、很不充分。笔者觉得证据主要还缺乏以下几点:1、当事人未见到,未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明显是一个缺陷。2、具体该片地涉及多少户,具体是谁,每户的亩数,棵数,村委也不知内情(因为有转包行为)并且,该片地上已经种上了树,树桩也被挖出,棵数现在已无法确定,村委出具这样的证明的依据是什么,到时法律上能站得住脚吗?3、棵数、蓄积这些证据是应该由林业部门现场勘验且有证人证明的情况下才能做为证据的。4、即使村委能证明这片地就是这四户村民的,那么这些树一定就是该四户村民自己伐的吗?显然缺乏证据。5、即便是这些户自己也承认村委出具的证明,当然也包括棵数、亩数等这些数据,(恐怕村委出证明前肯定要跟这些户相互认可这些数据)没有确切的现场清点数据,这种“自证其罪”的证据法庭上能讲的通吗?

笔者认为:

行政处罚证据是指能够证明行政处罚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行政部门作出任何一件行政处罚决定,都必须基于对行为人行政违法事实的准确认定,而对违法事实认定,必须建立在充分、确凿的证据基础之上。《行政处罚法》第30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以下就林业部门行政处罚中的证据特征、要求及获取进行探析。
    行政处罚证据的特征
    行政处罚证据与诉讼证据一样,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一、证据的真实性。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须具有能够客观反映案件事实真相的属性,或者说具有客观存在性。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要求证据的内容和证据的形式都必须具有客观性。证据的内容应当以客观事物为基础,离开客观存在的主观臆断,没有根据的猜测、幻觉以及迷信邪说等都不具有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形式的客观性,要求证据必须以一定的有形载体展示在人们面前,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往往并不能完全等于纯粹的客观真实,事实上存在片面性和误差等不符合案件真实的可能性,这就要求必须对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通过证据的出示、证据的质疑,排除对证据虚假和不真实的怀疑,从而使最终反映案件事实真相的证据成为定案的依据。林业执法实践活动中,收集证据时应注意证据内容和形式客观性的特征,不要以主观臆断而应以法律事实作为定案量罚的依据,避免以客观真实代替法律真实的情绪化倾向。 如确定毁树案件的时候,林业部门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所毁树木一定是行为人的行为所致。仅从主观上进行对比和分析是不行的。
    二、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又称证据的相关性,是指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具有一定的关系。证据只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才可被采用,与案件事实没有关联的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没有意义,因而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审查证据的关联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该证据要证明的内容与案件事实是否有关;二是该证据所证明的问题对案件事实认定是否具有实质性意义;三是该证据对于要证明的事实是否具有证明力。当然,证据的关联性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三、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主体、取得证据的程序、方式以及证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它包含以下内容:一是证据主体必须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比如说林业部门的现场勘察就不能片面调查,应全面测量、清点如实记录,并且要有见证人的签名。而不能事后凭弄虚作假的方法只做个勘察报告,这种形式上的报告是不能被采用的。二是证据的收集和取得证据的方法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比如一个执法人员收集的证据就不符合法定程序,不能被采用。三是证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说现场笔录应载明时间、地点和时间等内容,执法人员应签名。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觉得这个案件,仅依据现有的这些证据是不能对这四户村民下处罚决定书的,不知道专家同意我的意见吗?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4/14 8:19:55

您的分析很有道理。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4/14 14:21:29

在此方面,您是我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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