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吕专家,你所说的:
未经批准,不按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或未完成相应劳动量的,由区(县)绿化委员会责令限期完成,并按未成任务量的20%收取绿化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由区(县)绿化委员会和单位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按每株树绿化费的标准处以2-3倍的罚款;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出自哪个法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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