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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lxp351     提问时间: 2009/5/9 16:18:30
邮箱:lxp351@126.com
问题:
 
根据我省刑事立案标准,非法收购幼树1000株的,应当立案。现在我们查获非法收购的是口径1CM,每株长出来后分叉2~3叉,一般长20CM左右的,收购的是包根包杆,数量是很多,这到底是幼树,灌木,还是草,是否该移交公安立案。很急,尽快回复。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5/9 17:29:06

依我看充其量也只能算是灌木,无移交森林公安立案之必要。

有这方面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认为:

从近几年该地区审理的此类案件来看,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案件的涉案数额大多较少,涉林案件违法的多,构成犯罪的少,90%的案件达不到立案标准,涉林刑事案件缓刑占90%以上,究其主因就是盗伐滥伐取证困难。按照法律规定,盗伐林木3立方米以上,滥伐10-20立方米以上,违法收购和运输木材20立方以上才能达到立案标准,达不到立案标准的,只能由林政部门以罚款或处以补种的处罚。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5/9 17:30:12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在林区非法收购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或者五株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5/10 16:45:55

如果是山上造林的应该属于幼树,如果是苗圃地里的应该属于苗木。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5/11 21:28:11

是否为灌木,要看是什么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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