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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山林     提问时间: 2009/5/24 10:12:29
问题:
 

本人于2007年10月承包了一块同乡同村三个村小组的林地,具有60年的经营、使用、管理权。但目前林权证却是发给三个村小组的,我想请教专家几个问题如下:

1、林权证发给村小组与双方签的《承包合同》有冲突吗?。

2、本人目前注册了一个林木种植经营有限公司,请问能将三个村小组的林权证更名为我公司吗?。

3、如不能更名的话,是否影响我或我公司对此林地的经营、使用、管理。比如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运输证等?。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5/24 16:50:58

会有影响的。

应该按合同规定,把林权证变更到您的名下。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5/25 8:42:09

1、林权证发给村小组与双方签的《承包合同》没有冲突,您的权利由合同约定,受合同法保护。

2、你目前注册了一个林木种植经营有限公司,如果你是当地的村民可以将三个村小组的林权证更名为你公司,否则是不行的。

3、如不能更名的话,对你或你公司对此林地的经营、使用、管理有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比如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运输证等时就是需要提供村小组的林权证和你的承包合同,就是到时侯需要麻烦当地村小组长陪你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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