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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jiandan113119     提问时间: 2009/5/30 12:52:51
问题:
 

各位专家:

        您们好!

         我是一个普通的山林个体承包户。5年前承包了700亩山林,年限为30年。由于前两年我地区的一些政府变动,我村的部分干部认为我与国家签定的承包合同无效,伺机闹事。

        我镇干部已经为其解答了合同的有效性,但其仍然不听劝阻。扬言聚众村民瓜分我所承包的山林。此事让我非常头痛。

       请问我能有什么合理有效的手段解决这个问题?

      谢谢!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5/30 13:33:00

700亩山林的林地所有权是谁的?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5/31 10:26: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5/31 21:52:47

送你几个字“擒贼先擒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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