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编号由“省代码+设区市代码+县(市、区)代码+乡(镇、场)代码+村(分场、工区)代码+组代码+林权主体类型代码+林地(林木)权利代码+宗地内业号”组成,格式为:036DDXXAABBCC(K、J、M、W、Q)(D(S、Y)M(S、Y))XXXXX
其中:036—江西省代码
DD—设区市代码,如22为宜春市;
XX—县代码,如33为铜鼓县;
AA—乡(镇、场)代码;
BB—村代码;
CC—组代码;
()—表示至少选其中一项;
(K、J、M、W、Q)—林权主体类型代码,K指“国有”,J指“集体”,M指“民营”,W指“外资”,Q指“其他”;K、J、M、W、Q五大类型必选一项。
林权主体类型指林权登记申请人所属的主体类型。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将林权主体划分为国有、集体、民营、外资及其他。
☆国有: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等,以及在与其它类型经营者通过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经营,其中国有所占权利比重超过50%的,定为国有。
☆集体:指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包括经营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乡(镇)、村、组等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在与其它类型经营者通过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经营,其中集体所占权利比重超过50%的,定为集体。
☆民营:指通过分配(自留山)、承包(责任山)或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流转方式依法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林地和享有森林、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个人、个体承包户和私营企业(股份公司、合伙企业)及其他组织。在与其它类型经营者通过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经营,其中民营所占权利比重超过50%的,定为民营。
☆外资:指外商、外资企业。在与其它类型经营者通过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经营,其中外资所占权利比重超过50%的,定为外资。
☆其他:上述林业经营主体类型以外的林业经营主体。包括上述类型经营者通过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经营,其中无一类型经营者所占权利比重超过50%的。
林地林木权利代码:D—林地;M—林木;S—所有权;Y—使用权。
XXXXX—宗地内业号,五位数,不足五位时前面加0;纠纷山暂按“99XXX编号”。
(D(S、Y)M(S、Y))—D表示林地权利,M表示林木权利,至少选一项;如果选择了林地权利D,则有DS、DY、DSY;如果选择了林地权利M,则有MS、MY、MSY。
例1、铜鼓县高桥乡高桥村古湾组申请林地所有权,其申请表编号为:
0362233120101JDS00001
例2、以上宗地是XXX自留山,自留山主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其申请表编号为:
0362233120101MDYMSY00002
例3、铜鼓县国有龙门林场乌江工区申请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其申请表编号为:
0362233050300KDYMSY00001
2、第 页,共 页:统计填写本《林权登记申请表》内《林权登记申请表(内表)》页数,一份《林权登记申请表》其内表不得超过6页,超过6页时另行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
3、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指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统一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有多宗地时,不得使用同音字、别字、错字。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留山、责任山与申请人姓名相同;村集体经济组织山林填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姓名,国有和其它单位山林填单位法人代表姓名,共有或联户山林填写共有或联户人推荐代表姓名。
5、坐落:填写申请宗地所在的具体行政位置,按“××乡(镇、场)××村(分场、工区)××村小组”格式填写。
6、登记权利内容:在所申请的项前打“√”。
7、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所有权是国家所有的,填写“国家”;是集体所有的,填写集体单位名称,如××村,××组等。
8、小地名:地形图上标有地名的应以地形图上的为准,地形图上没有标地名的用当地群众普遍认可的地名。
9、宗地外业号:为便于日后核对,确保外业与内业号保持一致,本次《林权登记申请表(内表)》上应填写外业勾图的宗地编号。
10、内业宗地号:指接边、转图无误,确认宗地不重不漏后的地形图宗地内业编号,为五位自然数。纠纷山外、内业编号暂按“99×××”格式编号。
11、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12、主要树种:按各树种面积比例大小依次填写,一般填1-3个树种。
13、林种:按区划的二级林种填写,即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五大林种,不能简单填写为“商品林”或“公益林”一级林种。另外,属国家公益林的,应在备注栏注明,属退耕还林中营造的“生态林”,应在备注栏注明属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
14、株数:对宗地面积无法确定的,填写实际株数;已确定面积的,可不填写株数。
15、林地使用期:申请登记权利内容为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属自留山的填写“长期”;属承包的按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填写。
16、终止日期:填写使用期限满最后一年的日期;林地使用期为“长期”的,“终止日期”栏划“/”。
17、四至界线:按照地形图方向,在勾图技术员的指导下,分别东、南、西、北方向填写宗地周围永久固定的地物、地貌名称和界桩号。
18、接界人签名:相邻四界权利人(指接界人)应在“四至”右边相应栏签名,省、县界大山脊和河流无法了解的,可以不填。
19、主要权利依据:填写林权来源证明材料名称及编号,如山林权证、自留山证、林地承包(流转)合同等。
20、林权共有权利说明: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林权权利人,但又不构成股份公司或单位时,在此栏中填写所有共有林权权利人姓名、所占面积(分配比例),未栽明确规定面积(分配比例)的,视为共同共有。
21、申请人签名:林权权利人签名。
22、其它踏查人员签名:除申请人、四至接界人外的其它参加踏查人员签名。
23、勘查意见:应填写:“现场勘测结果同申请人填报的情况一致。”,勾图技术员和填表人签名,并载明日期。
24、备注:属国家和省重点工程的,注明工程名称。其中退耕还林工程应注明属退耕地或荒山造林地;属生态林的,注明生态林;属插花山的应注明插花山;属联户发证的要注明“有宗地各户分块平面示意图”。
㈢附图及签字盖章程序
1、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粘贴有申请宗地的四至范围图,标注第 张共 张、地形图图幅号、比例尺、申请表编号、制图人签名。宗地超过1宗,且宗地内业号前编码相同时,第二宗地可在第一宗申请表编号后直接填写宗地内业号,用“ ;”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