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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守护者
提问时间:
2009/6/3 9:08:46
邮箱:
kitty_lq@163.com
问题:
请问国家林业局关于房前屋后零星树木的解释
回复专家:
张连翔
,回复时间:
2009/6/3 15:12:16
一般地,对宅基地(房前屋后)10米以内的各种树木,一律按零星树木对待。
回复专家:
吕玉奎
,回复时间:
2009/6/3 20:37:31
《森林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农村居民采伐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除外”的规定,应当包含“农村居民”、“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树木”四个要件,要害问题是是否属于“个人所有”。
回复专家:
夏芬
,回复时间:
2009/6/3 23:37:07
您好,国务院《关于社员宅基地问题》中规定“社员的宅基地,包括有建筑物和没有建筑物空闲宅基地,都应归生产队集体所有,归各户长期使用,长期不变,生产队应保护社员的使用权。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等永远归社员所有。”因而这里的“房前屋后”所指的范围应是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批准的农村居民的宅基地范围内。所以,我们认为宅基地范围内的林木属《森林法》所规定的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采伐时可以不办采伐证,宅基地范围以外的林木,在采伐时,应按《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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