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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狐狸精     提问时间: 2009/6/5 19:35:01
问题:
 
你好    我想问一下    我们家的新版林权证是国务院颁发的    县级政府可以作废林权证吗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    谢谢  急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6/6 7:19:27

林权证只能在初始登记机关注销。新版林权证只能由国家林业局或县级人民政府颁发。

使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是指东北、内蒙国有林区的国家重点森工企业的施业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由该部门代理国务院直接核发证书。

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级人民政府发证。

其它都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证。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6/6 8:26:05

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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