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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绿茶     提问时间: 2009/6/20 18:02:12
问题:
 
请问我砍了种在自家屋后的50多颗竹子,现在有人说他有林权证要罚我的钱请问这样合理吗,还有林权证和房前屋后的山发生冲突,以什么为主,如果是属于有林权证的那人的,那么我种在那里的竹子属于谁的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6/20 20:36:48

林权证里面是有“四至”的,如果您砍伐的竹子不在他证书标示的四至之内,就没有问题。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6/21 8:07:37

国务院《关于社员宅基地问题》中规定“社员的宅基地,包括有建筑物和没有建筑物空闲宅基地,都应归生产队集体所有,归各户长期使用,长期不变,生产队应保护社员的使用权。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等永远归社员所有。”因而这里的“房前屋后”所指的范围应是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批准的农村居民的宅基地范围内,自家屋后的50多颗竹子在你的宅基地范围内吗?还有就是竹子是你家种植的吗?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6/21 16:05:41

你种的竹子"侵入"了他人的领土,别人当然就有意见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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