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07年和乡里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 承包了70亩的荒滩 并且合同写明是种树防洪 并与当年就种了1万多棵杨树 由于种种原因林权证没办成 今年县上要开发盖楼 一棵树给陪15元 林地不给赔偿 请问无林权证的林地是否给于赔偿?标准多少? 一棵树给陪15元是否合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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