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老师您们好:
我是河南的,今年我们这里实行林权划分,我们家于8年前与村里的另外一个大队签定了林地承包合同,当时合同里没有提到自留山的处理问题,现在林权下放,他们队里的部分村民要求归还自留山,可是山上我们已经种植了核桃树,我门要求协商解决这件事,但他们队长不同意,我们要求修改合同他也不同意,我们让他们找人评估自留山的价,然后继续由我们承包,在我们的承包费中扣除自留山的费用交给村民,他也不同意,8年时间核桃树已经全部挂果,而且山上我们也种植了大量的药材。
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急!急!急!
对方这种做是极不妥当的,你就凭当时的合同,就能维护利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你带着合同的复印件,迅速地去找乡政府、林业局反映情况;必要时,聘请律师。
利用承包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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