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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曾经拥有     提问时间: 2009/7/6 15:17:52
问题: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我是一个农民,家住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现有事不明,请给于解答。我家在过去分山时给我们家的山场,现在我们那的大队和小组把我家的山场租给了另一个人,没有经过我本人和家人的同意,他们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找他们时,他们说山场国家已经收回了,已经不是个人所管了,归集体了。

     我想请问一下,他们说的是否属实,国家是否收回了,没有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

如回复,请发到我邮箱,谢谢了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7/6 15:31:16

没有那么回事儿。协商不成,您可以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b77be51f02571dfce1fe0b78.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7/6 23:27:37

“国家收回”,国家收回去干什么呀?开矿、修路、其它重点工程?按你说的,租给给另一人,另一人租支“国家就不收回”吗?

按一般情况来说,退一万步,就是承包已到期,你经营在先,同等条件之下,你还有优先权呢!

上法院,打官司去。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7/7 7:58:21

完全是乱弹琴嘛,我支持周专家的意见—到法院告他去。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9/7/7 17:32:49

您好,这样是不合法的,建议通过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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