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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燕子     提问时间: 2009/8/3 13:31:49
问题:
 

专家:您好

我家2003年承包村委会一片林地,并签订了承包合同。2006年交的承包费。2009年要求办理林权证。有人提出异议:

第一,这块林地包给他了。第二,当时没开村民代表会。第三,为啥2003年签订合同2006年才交钱。第四,村委会当时没有公开竞价承包。

乡林业站做了调查,村委会和乡政府都开具了证明,证明这块林地权属归我。有这些证明材料旗林业局还不给发证,说还要下去调查。

请问专家,有了这些材料林业部门应该给发证了吗?以上说的旗林业局还有必要调查吗?这些是林业部门应该调查的吗?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8/3 18:59:20

林业局的“调查”是有根据的。

您的承包合同涉嫌“无效”。

请您查阅:

http://www.baidu.com/s?tn=site888_pg&ie=gb2312&bs=%B9%FA%BC%D2%C1%D6%D2%B5%BE%D6%B8%F6%B5%A5%CE%BB%C1%AA%CF%B5%B5%E7%BB%B0&sr=&z=&cl=3&f=8&wd=%CA%B2%C3%B4%CA%C7%CE%DE%D0%A7%B5%C4%CD%C1%B5%D8%B3%D0%B0%FC%BA%CF%CD%AC&ct=0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8/3 22:09:21

旗林业局的做法,没有不妥之处。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8/4 9:44:17

应该以林业局的调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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