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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肥肥     提问时间: 2009/8/9 14:31:24
问题:
 
专家您好!我是湖南省常德的,我想承包100亩山地,原来这些山地是分给了村民的,而且还发了使用证给村民的,由于无人管理,导致山地荒废了,现村委会想承包出去,我要怎样才能合理合法的承包到手?需要办理那些手续?找那些部门办理?如果我承包后村民是否不可以在山地上再葬坟?十分感谢!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8/9 16:25:01

应该通过2/3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需要与每家每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您承包后村民在山地上再葬坟的话应该相应扣减承包地面积。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8/9 17:16:39

首先弄清楚是集体所有的还是分到各户的?分到各户的,几年未管理了?村集体是否有权作处置?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8/9 17:17:11

由村委会帮你搞好2/3以上村民签字的租山(使用权流转)的协议,再到林业局去办林权证。

葬坟一事,可在协议上载明。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9/8/11 16:14:10

您好,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和程序如下: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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