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专家
您好!我有一个问题咨询您,请您能尽快为我解答,我们全家将无比感激!
我是湖北的一户村民,八十年代初乡政府将山林分配给每一户村民看管,我家的户主是我父亲,我88年结婚,89年我父亲去世白日后我母亲改嫁到外乡镇。我的堂兄称呼我母亲为大妈。由于父亲患肝腹水去世的,所以我们夫妻为他治病借了许多债,父亲去世后我们夫妻由于过度劳累也双双患病,这是母亲便嫌弃我们,百般刁难我们,并于父亲去世白日后改嫁到外乡镇享福去了。
2008年我们这里实行林改,重新办理林权证。我的堂兄便打起了歪主意,他利用当年我母亲和我之间的矛盾,买通了我那已改嫁到外乡镇的母亲和村里的有关领导,想以继承为名把山林证办成我母亲的名字,然后再给他。
山林责任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我88年结婚后至今,家里所有与村里的往来,资金账目,生产资料都是以我为户主进行的,原来的山林款也是我交的,家里欠下的所有债务也都是我后来还的。
我母亲改嫁到外乡镇快20年了,这里早已没有了她的户口,而且我查了有关政策法规,山林属于生产资料不是遗产。
我的家境本身都贫困,我又是一个残疾人,儿子又在读大学,现在我又患了肾功能衰竭晚期疗毒症(双肾已经萎缩),家庭负债累累,我的堂兄为什么那么残忍,灭绝人性,他又有什么资格占有我的山林呢?我只有通过法律维权,请求专家为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