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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mobenben     提问时间: 2010/1/14 8:02:56
邮箱:cat@suhu.com
问题:
 

某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收回由本村私人种植林木的集团林地,然后集体招包,并对种植者作出限期清理的决定。该村其中一位村民不服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找到镇林业站。作为该镇的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1/14 8:04:55

镇的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应以事实为根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1/14 8:59:27

组织双方协商,由村里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后收归集体。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1/14 9:59:21

作为林业站的工作人员,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依法办事。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10/1/14 18:50:11

        镇的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应以事实为根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1、某村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2、如果个人同意,双方协商,由村里给予合适的经济补偿后收归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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