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3/30 7:13:26
您提到的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大都是后来改的。
但是“改变”也是应该通知林主的。
既然是生态林,那您就该享受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款”,您享受到了吗?您问问他们,这个补偿款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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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3/30 7:41:40
据我所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款发放的标准是:每亩每年10元(辽宁的发放标准,南方经济发达地区可能会更高),您领到过吗?您问问当地林业局让谁领取了?
建议您逐级向上级林业局反映情况,讨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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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3/30 12:09:26
这种情况有两种选择:
第一、向当地林业站申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款。
第二、如无补偿款,应向上一级林业局反映情况,看实际情况与政策,将生态林改为用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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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10/3/30 12:24:31
建议向当地林业局咨询;如果是生态林就应该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款,如果是用材林就应该可以申请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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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3/30 20:37:04
如果是用材林就应该可以申请砍伐,如果是生态林就应该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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