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场)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1月中旬至2月上旬,我县遭受了历史罕见的冰冻雨雪灾害,森林资源损失惨重,全县直接受灾森林面积50830亩,毛竹受灾6706亩。省、市对林业受灾情况高度重视,相继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省长吴新雄同志作出了“要立即实行辖区领导责任制,将雪灾造成的枯树残枝进行清理,既防火灾,又减少林农损失”的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在灾后迅速开展抗灾救灾、恢复林业生产工作,及时开展灾害材清理,以防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林业次生灾害的发生龙活虎,尽快恢复林相。为切实做好灾害材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灾害材清理工作,严防借机乱砍乱滥、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各地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全面负责,实行乡村干部分片包干和严格责任追究。乡镇与村组层层签订清理责任状,落实责任。林业部门要加强监管,落实片区监管责任人;林业技术人员要做好清理作业设计、技术指导、乡镇片区责任人、林权单位与林业工作站共同对各自清理山场进行伐前、伐后拍照或摄像,以便清理前后对照监管,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够刑案的立即移送森林公安,追究法律责任。
二、明确清理原则和要求
1、坚持“三禁止两不准一停止”的原则。
2、坚持先近后远,先倒伏木后折断木,先人工林后天然针叶林,先中龄林后成熟林的原则。
3、坚持在审批计划内清理的原则。
4、坚持清理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恢复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分期分批审批,分阶段推进的原则。梅花鹿保护区范围内暂不进行灾害材清理。
清理所需的木材生产计划在已下达的2008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内安排,不足部分另行向省厅申请追加。全县范围内允许调整乡、村之间的计划,允许天然杉、松林占用人工林采伐计划。以村、组为单位合理编制受灾林木清理方案,依法简化林木审批手续,需清理的林权单位提出申请、出具林权证,可采取现场核实,同时进行作业设计、伐前公示,符合条件的现场发放采伐许可证。为方便群众,零星、捡拾清理可采取山下检尺,核准出材量,清理任务量大的重点乡、村实行联审联批、现场办公。灾害材的运输需凭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木材运输证,全县清理的所有松木统一销往红光疫木处理加工厂,杜绝松木外流。
三、强化清理措施
灾害材清理工作是一项要求高、难度大的工作,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乱砍滥伐现象。各地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防并举,防重于治,确保清理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1、精心组织专业队清理。专业队清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可有效杜绝超伐滥伐、无序清理的现象发生。各地在清理前必须精心挑选和组织好林木采伐清理专业队;林业部门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培训合格后上岗。一般每支专业队10人,采伐清理成本由专业队与林权所有者协商,清理费用由林权所有者支付。
2、联合管理,形成合力。各地综治办与基层林业执法单位开展联合管理和执法。林业工作站、检查站为执法主体,与乡镇政府共同加强清理灾害材的管理和监督。加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管,规范其行为。木材检查站要严把流通领域放行关,严禁无证运输。森林公安要加大对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为灾害林木清理工作保驾护航。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