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审定
a.良种审定委员会组织专业组对申请者进行申报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和现场抽查,提出书面报告。
b.良种审定委员会根据报审材料和专业组核查报告,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评审,论证良种选育程序的正确性,结果的可靠性,目标性状的优良性,推广使用区域范围和期限。
5审定结果
a.良种审定委员会提出审定(或认定)报告,阐明对报审良种的评议意见和推广意见。
b.经审定(或认定)合格的林木良种由审定委员会统一编号登记并发给林木良种审定(或认定)合格证书,报同级林业主管部门予以公布。
c.经审定(或认定)公布的林木良种给以生产许可证,在规定推广使用区域范围和期限内从事良种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