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2.《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二、办理程序:
(一)集体个体商品林采伐
1. 林木采伐的个人向村提出申请,经村两委同意,村委会开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并经村两委签署意见后由村委会统一向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提交。村级集体采伐林木的,向苏木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根据林木采伐介绍信到现场进行调查设计,填写《集体个体林木采伐申请书》,并经苏木镇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旗林业局。
3. 旗林业局根据上报的采伐申请,派人到现场核实后,将皆伐和低产林改造申请向主管局长汇报,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抚育间伐作业符合条件的当场给予审批。
(二)集体个体公益林采伐
1. 林木采伐的个人向村提出申请,经村两委同意,村委会开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并经村两委签署意见后由村委会统一向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提交。村级集体采伐林木的,向苏木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根据林木采伐介绍信,认真核实后向旗林业局提出采伐申请。
3. 旗林业局根据上报的采伐申请,上报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队设计,市林业句审批。
(三) 国有林场的采伐由市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队现场设计,市林业局审批。
三、应提交的材料
1. 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暂无林权证的,村两委会要出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
2. 《集体个体林木采伐申请书》,主要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项内容。
3. 村委会及苏木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同意采伐林木的意见。
4. 申请人与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签定的《更新造林合同书》。
5. 村集体申请采伐的要提交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的申请。
6. 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收取育林基金。
1. 集体个人部分按出材每立方米10.00元收取,[奈政发(1995)86号]。
2. 国有部分按出材每立方米25.00元收取, [通林计字(2002)12号]。
五、办理时限:在接到采伐林木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应超过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