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11/28 11:51:05
各地的森林公安机关都有“地径材积表”,您可以查阅这个表来做确定数量的依据。
第二个问题:按道理来说,应属于滥伐林木。但是一则农民伐死树数量不很大,也未必了解相关法律,再说农民也不容易,尽可能说服教育得了。
|
|
|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11/28 19:49:44
用伐桩推算活立木材积在只有伐桩没有剩余物和样木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当地该树种的地径一元立木材积表推算材积。
国家林业局《关于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火烧枯死木”行为定性的复函》[林函策字(2003)15号]明确规定了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火烧枯死木”等因自然灾害毁损的林木,应当依法分别定性为盗伐或者滥伐林木行为。国家林业局作为法律授权管理林木采伐的权力机关,在未对抗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其作出的相关解释属有权解释,可参照适用。因此,意外死亡木属于盗伐或滥伐林木罪的对象。
|
|
|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11/29 7:48:45
查“地径材积表”就可确定材积。
|
|
|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0/11/29 19:08:55
直接量起伐桩的直径,然后,查地径材积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