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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849666986     提问时间: 2010/12/12 9: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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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家您好:我从一位朋友手上购买了一块西楠桦树林,但朋友原来没办理林权证,如何办理?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12/12 10:00:38

办理《林权证》有关手续和程序

一、   前置审批手续及申报资料
(1)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和《林权调查簿》;
(2)个人使用林地提交林地使用承包合同;
(3)集体使用林地提供林地权属证明。
二、审批程序
(1)递交《林权登记申请表》;
(2)林地四邻签字认可;
(3)村民组、行政村、乡政府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4)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勘查测量;
(5)由林政科审核;
(6)林业主管部门局长签字;
(7)制作证书;
(8)主管县长签字、县人民政府盖章;
(9)发证。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5元/证(计价格[2001]1998号)。
四、审批时限:
情况属实,手续齐全,自受理60个工作日。


-------------------------------------------------被 rcxlyjlyk 修改于 2010-12-12 10:01:58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12/12 10:02:08

关键是要注意是否存在林权纠纷。如果没有林权纠纷,手续齐全,您也可以订立一份转让合同,由您直接去办理。

请您登陆http://www.guzhen.gov.cn/DocHtml/1/2008/7/23/45485512665.html

查阅“如何办理林权证”?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12/12 10:03:12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b37a63c6b2bc871d9d163d8a.html

这是我的博客,请您查阅:办理林权证的几个具体细节问题。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0/12/12 18:03:04

可利用朋友当时的租地合同,连同村小组、村委会、林业工作站的证明,去办理采伐许可证。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12/12 23:38:52

(一)林权证的效力
  林权证是依法经人民政府登记核发,由权利人持有的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林权证式样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林权证书中详细记载了地块范围、面积、林木蓄积量等山场情况和森林资源状况,明确了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拥有者、地上森林或林木所有者、地上森林或林木使用者等权属内容。当权属中任何一项内容发生变更时,如林地使用权依法发生流转等,需要依法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依法持有了林权证,权利人就拥有了该林权证记载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我国《森林法》第3条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条也规定“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因此只要依法拥有了林权证,才能受到法律保护,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按照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别规定,对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登记造册和核发证书,应按《森林法》的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核发的确认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也就是关于该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1989年4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给原四川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复函中,曾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核发的确定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也就是关于该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不仅是森林、林木权属的法律凭证,而且也是林地权属的有效法律凭证。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申领林权证
  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初次确认申领林权证。林业“三定”以来,我国林区,尤其是国有林区和南方集体林区开展了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建立了国家、集体所有的林地权属台登记册,许多单位和农户也依法领取了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属证书。《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第4条、第5条对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以及单位、个人所有的林木林权证发放作出了具体规定。
  另一种情况是林权证的变更登记,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换发林权证。随着两权的分离,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森林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同时,随着全社会关心林业,集体、单位、个人等多种形式承包造林、开发山区积极性的高涨,林权证作为持有人的合法凭证,其持有人不是一成不变的。《森林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改变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当林权证中等权属内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换发林权证。
  (三)向什么部门申请办理林权证
申请办理林权证一般的程序是,由使用者或所有者(权利持有人)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林权登记或变更登记申请,由该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具体来说,申请的部门有以下情况:
  1、使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由该部门代理国务院直接核发证书。目前,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是指东北、内蒙国有林区的国家重点森工企业的施业区。
  2、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级人民政府发证。如某块森林跨同一市内的两个县,则应向该两县共同的上一级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属于不同市的两个县,则应向共同的上一级某省或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林权证。
  3、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村集体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这里的“所在地”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在地。
  4、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由所有者向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发证确认林木所有权。
  5、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向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政府发证确认使用权。
  (四)申办林权证应具备的条件和提交的有关材料
  1、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无争议。
  2、界线清楚。标志明显,与毗邻单位有认界协议书或划拨书。
  3、面积、四至界线的登记文件和图面资料同实地吻合。
  4、有关图表完备,材料齐全。
  5、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材料。
  6、其他由受理部门规定应该提交的有关材料。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12/12 23:39:26

遂川县泉江镇新寨村村民李先生来电:我想承包一村民的责任山进行育林,请问要不要办理林权证?要哪些手续?

  遂川县林业局答复:根据有关林业政策规定,个人想承包荒山进行育林要办理林权证。具体到县林业要素市场办理,首先由责任山权利人到要素市场申请变更;待变更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后,由林权权利人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承包人提出林地林木权属初始登记申请,然后由林业技术人员进行林权勘测,经所在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签批同意,提供原荒山所有者的林权证明材料,包括原山林权证、合同、身份证、《林权证领取单》,以荒山承包协议作为附件,到县林业要素市场办理林权证,需要收取林权勘测费和林权证工本费每本5元。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12/12 23:40:08

如何办理林权证

 


   (一)林权证的效力
  林权证是依法经人民政府登记核发,由权利人持有的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林权证式样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林权证书中详细记载了地块范围、面积、林木蓄积量等山场情况和森林资源状况,明确了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拥有者、地上森林或林木所有者、地上森林或林木使用者等权属内容。当权属中任何一项内容发生变更时,如林地使用权依法发生流转等,需要依法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依法持有了林权证,权利人就拥有了该林权证记载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我国《森林法》第3条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条也规定“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因此只要依法拥有了林权证,才能受到法律保护,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按照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别规定,对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登记造册和核发证书,应按《森林法》的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核发的确认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也就是关于该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1989418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给原四川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复函中,曾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核发的确定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也就是关于该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不仅是森林、林木权属的法律凭证,而且也是林地权属的有效法律凭证。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申领林权证
  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初次确认申领林权证。林业“三定”以来,我国林区,尤其是国有林区和南方集体林区开展了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建立了国家、集体所有的林地权属台登记册,许多单位和农户也依法领取了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属证书。《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第4条、第5条对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以及单位、个人所有的林木林权证发放作出了具体规定。
  另一种情况是林权证的变更登记,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换发林权证。随着两权的分离,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森林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同时,随着全社会关心林业,集体、单位、个人等多种形式承包造林、开发山区积极性的高涨,林权证作为持有人的合法凭证,其持有人不是一成不变的。《森林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改变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当林权证中等权属内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换发林权证。
  (三)向什么部门申请办理林权证
申请办理林权证一般的程序是,由使用者或所有者(权利持有人)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林权登记或变更登记申请,由该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具体来说,申请的部门有以下情况:
  1、使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由该部门代理国务院直接核发证书。目前,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是指东北、内蒙国有林区的国家重点森工企业的施业区。
  2、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级人民政府发证。如某块森林跨同一市内的两个县,则应向该两县共同的上一级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属于不同市的两个县,则应向共同的上一级某省或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林权证。
  3、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村集体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这里的“所在地”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在地。
  4、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由所有者向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发证确认林木所有权。
  5、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向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政府发证确认使用权。
  (四)申办林权证应具备的条件和提交的有关材料
  1、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无争议。
  2、界线清楚。标志明显,与毗邻单位有认界协议书或划拨书。
  3、面积、四至界线的登记文件和图面资料同实地吻合。
  4、有关图表完备,材料齐全。
  5、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材料。
  6、其他由受理部门规定应该提交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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