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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zcy49624977     提问时间: 2011/6/15 22: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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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湖北省红安县高桥的一位村民。我去年在我们县开了一家松脂提取厂。今年还和去年一样,招人上我们附近松林采脂,但是政府今年却叫我们关掉厂,说不让采,并拘留厂里的负责人,还说要判刑。我想了解一下国家的政策和相关规定。 开厂是有在当地办手续,但是采脂没有上地方林业部门审批。目前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另外是否有可行的解决方法?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1/6/15 23:39:38

招人上附近松林采脂。 开厂必须在当地林业局办手续。森林公安机关根据采脂情节严重程度依法来处理。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1/6/16 6:52: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6号)

http://bbs.hefei.cc/viewthread.php?tid=1690844

第十五条 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1/6/16 9:10:57

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1/6/16 9:34:56

你们直接安排人去采脂,这些采脂工人不按技术规程操作,判老板是有法可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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