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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zsj66055     提问时间: 2011/6/22 8: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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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公司以次小薪材、木材加工三剩物、枝桠材为原料生产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请问按照国家和山东省规定,还是否应该缴纳育林基金?如缴纳,是采伐户缴纳还是收购使用单位缴纳?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1/6/22 17:55:38

请咨询山东省林业局资源和林政处,
联系电话: 0531-88562538 负责人: 王建平
邮箱:lzc@sdly.gov.cn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1/6/22 22:23:06

如果确实是以木材加工三剩物、枝桠材为原料,可不缴“育林基金”。 你收购无证木材或无证收购木材,即使是“次小薪材”,那就不仅仅是缴纳规费的问题,而是可能触犯法律了。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1/6/23 4:47:15

咨询山东省林业局资源和林政处, 联系电话: 0531-88562538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1/6/27 17:29:40

如果确实是以木材加工三剩物、枝桠材为原料,可不缴“育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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