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首创林业行业在线咨询平台,专家实时在线答疑,林业知识汇聚,理论与实际的完美结合,铸就成功第一线! 中国林业网
本站搜索:
全部问题 综合问题 政策问题 技术问题 市场问题 讨论区 林业专家 热门 精华 未回复问题 我要提问
如果觉得该栏目对您有所帮助,请推荐给您的好友,我们将越做越好。网址:http://help.chinaforestry.com.cn/
 
 
姓名:求知人     提问时间: 2006/5/8 17:42:24
邮箱:hc2000hc@163.com
问题:
 
请问周贵龙先生.您在回答网友什么是托管造林的问题中,所说的托管造林就是城市集资、异地造林,两头不见面。已涉嫌“传销”、“金融诈骗”。的这种说法是您个人的观点还是政府给下的结论?如果真如您所说一样,政府推出的林业制度改度政策又作何解释?为什么还有哪么多人投资?难道他们都是上当受骗了?请您给予解答?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6/5/8 19:53:08

一、国家林业局关于合作(托管)造林有关问题的通知

林策发〔2004〕228号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某些公司在宣传中,以超出正常的高回报率诱导吸引公众投资造林,采取城市集资、异地造林,“两头不见面”方式,而资金使用周转期长(一般6-8年),这种“托管造林”,缺乏全过程监管的有效手段,存在很大风险和隐患。同时,公司向社会公众集资合作(托管)造林,属于以追求经济目标最大化的商业性经营,按照党纪政纪的规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已经参与的要立即退出。各级林业执纪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打着“社会招商托管造林”旗号,实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三部门发布十大投资提示 托管造林不受消法保护

 

http://www.law-lib.com  2005-6-17 10:03:22

投资合作(托管)造林不受消法保护。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消协联合就合作(托管)造林发布“致市民的十点提示”。

      十、注意辨别合作(托管)造林活动经营模式是否具有传销和变相传销特点

在实施合作(托管)造林活动时,应辩别其经营模式是否具有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特点,不要参与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对发现合作(托管)造林活动中有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经营行为的,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各种证据,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

  三、国家林业局:合作托管造林有风险 警惕投资陷阱

新华网北京11月29日专电(记者董峻 段世文)一段时间以来,不断有人向媒体投诉合作托管造林中的经济纠纷,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有许多人质疑合作托管造林有诈骗嫌疑。

       还得再加上一条“非法集资”。

     四、http://www.66163.com/fujian_w/news/fzd/fzrb/20050331/GB/fzrb^2374^12^Rba12002.htm

零风险高回报的“诱惑”3月1日,记者在某报刊上的广告栏里看到这样一则广告:“万里大造林公司让改善生态环境的人富起来!”大篇幅的广告大肆宣传“万里”是如何创造人类造林奇迹的。“在2004年,没用国家一分钱,依靠个人投资达2.6亿元,仅在内蒙古通辽地区就完成了80万亩的造林任务,成功栽种了5280万棵树,治理荒地沙地面积51.2万亩,有效地遏制了土地沙化。”这样的广告不禁让人生疑:“万里”究竟是什么公司?怎么会有如此大的造林能量呢?

        随后,记者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了通辽市林业局,而该局一位姓罗的办公室主任一听记者提到“万里”的事情,表现得十分气愤,他告诉记者,对于“万里”的一切事情都无可奉告。“万里”涉嫌非法集资

       你说说,这是谁的观点?

     



 



版权所有:中国林业网 © 2003-2010 闽ICP备09027724号
E-mail:service@chinaforestry.net 传真:0086-591-83568281 电话:0086-591-83568282 8356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