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你好!
我是四川省内江市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的工作人员,我们在办案中遇到了技术问题,想咨询你 "这种为行道树修枝的做法违反规定没有?"
最近以来,我们四川省内江市的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以排除安全隐患为由,将行道树承包给个体户"修枝"和"断尖",个体户就将所有20----30多米的杨树砍伐得只剩下4米高,并造成400株左右的行道树死亡的恶果.我们查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6年颁布实施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一书称:对乔木应该进行修剪,修剪时不得伤及树干.请问将所有20----30多米的杨树砍伐得只剩下4米高是否违反了此行业标准?是否属于滥砍滥伐?是否有断尖的说法?如果有断尖的说法又该怎么样进行操作?我的手机是013990540138,我急迫想得到你专家的答复!!! 四川省内江市检察院李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