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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24 19: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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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托管造林:走向规范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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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珂 来源:绿色中国 发表时间:2006-04-18 浏览次数:136 字号:大 中 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央9号文件)自2003年公布以来,我国造林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很多地区掀起了投资营造速生丰产林的热潮,合作托管造林方式作为一种新的造林模式应运而生。但是,由于缺乏规范的运作模式和有效的监督管理,加之社会诚信的基础薄弱以及个别企业不负责任的行为,“合作托管造林” 在有效吸纳社会闲散资本投资林业产业的同时,也一度出现不少问题,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和质疑。
最近,中国林产品经销协会、中国林业产业协会(筹)和绿色中国杂志社主办的“合作托管造林的规范化经营高层论坛”在北京召开,与会的林业专家、政府官员和企业家在肯定合作托管造林前景广泛的同时,就合作托管造林中涉及到的政策、法律、金融安全、林业科学以及如何加强引导和监管,营造有利于托管造林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合作托管造林在我国还是个新事物
我国是一个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的国家,无论是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既不能满足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也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林产品供给的需要。中央9号文件的颁布,为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林业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合作托管造林作为非公有制经济投身林业的一种模式,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从国家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大局看,具有积极的探索意义。
寇文正(国家林业局资源管理司原司长、中国林业产业协会筹备组负责人)——把合作托管造林推向科学、规范、健康发展的道路
建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下,我们国家的林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森林资源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我们国家仍然是一个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的国家,无论是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既不能满足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也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林产品供给的需要。因此,如何动员社会的力量,真正形成全社会办林业的局面,是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合作托管造林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我们所以要开这样一个会议,正是因为合作托管造林在近两年来引起了全国各界有识之士的重视,同时也因为它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总的说,我们对合作托管造林这种形式并不是采取反对的态度,相反,是采取支持的态度。但是,我们支持的是真正、科学、规范的合作托管造林,而反对以欺骗为手段、以高额利润为引诱、不讲究科学、不讲究规范、不保证投资者利益的所谓的“合作托管造林”。而要保证做到科学、规范,就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办事、按法律办事,就要注意金融安全,就要讲求科学,这里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我们主办这样一个论坛,就是要大家各抒己见,其目的是把合作托管造林推向科学、规范、健康发展的道路。
张新时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的生态学家、林学家) ——企业家带头进行绿化造林,是未来趋势
托管造林,我觉得应该是我们国家方方面面各种造林形式中的一种形式。我们国家造林,过去几十年采取了国家计划、全民动员的轰轰烈烈的造林方式,人工造林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增加了我们国家的森林资源,保证了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建设所需要的木材,也发挥了重大的生态作用。但是单一国家投入的方式总是不行的。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国家的造林需要的有远见、有决心、有实力的企业家的投入。除了公益林以外,尤其是经济林和用材林,应该是由有实力的企业家来牵头,带动老百姓来造林。这是国际上一些先进林业国家一种主要的造林方式,我觉得这种方式应该是我们未来趋势。因为,如果造林不讲经济效益,是不会成功的。而先进的、有实力的企业有资本来开展这个工作,而且他们有可能采用最先进的方法、最优良的品种,有可能进行有效的管理组织,从而取得好的经济效益。
黎云昆(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常务副司长,长江防护林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用材林培育成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一个渠道
多种所有制的经营形式和多种投资形式发展林业,可以赢得比较丰厚的经济利益,前景空前活跃。不管经济是否景气,用材林每年都在按照一定的速度增长,这个和其他工业生产不一样,所以人们称用材林是“绿色银行”。
现在用材林已经成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党中央 国务院也一再强调要解决“三农”问题,实际上“三农”问题落脚点就落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其中用材林就起了很大的作用。和传统农业产业相比,营造用材林投入经营成本相对要低一些,节省劳动力,另外抗灾害能力强。可以说用材林培育已经成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一个渠道。
陈根长(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林业政策法律专家)——托管林业产生了一个把社会上分散的资金通过托管的形式集中起来造林的机制
合作林业在我国已经存在几十年,但是作为托管林业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应该说它是中央关于林业发展的政策催生出来的,我们将它称为新生事物,有利于突出它的闪光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就是世界公认的。其中起了重大带动作用的,第一个是交通运输,是公路建设。而公路发展快关键是有“贷款修路”的机制。第二是中国的房地产。而房地产发展当中也有一个很重要机制,就是买房人先交钱,开发商拿买房人钱去修房子,再卖给买房人。这个机制起了很大的作用。我们现在说的托管林业,就是一个把社会上分散的资金通过托管的形式给集中起来造林的机制。这种机制在中国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上的意义同推动公路建设和房地产发展的那种机制一样,意义不可小视。
米海生(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总站副总站长)——中央有政策,老百姓有钱,这给投身林业的企业提供了一个大舞台
我国森林资源比较匮乏,而且国家财力有限,长期以来对造林投资不足的问题总是很突出,这些问题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很难得到改变。在这个前提下中央出台9号文件,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林业,是一个很公平、很正确的决策。
作为林业主管部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造林,是一贯的指导思想。在过去的经济体制下这种政策实施起来比较困难,现在情况有所不同,老百姓手里有钱,又愿意投到林业上。9号文件的下发,给林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宽松的政策环境。中央有政策,老百姓有钱,那么就给投身林业的企业提供了一个大舞台。
王信建(国家林业局防沙治沙办公室副主任)——中央9号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是我们的尚方宝剑
中央9号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是我们的尚方宝剑。中央9号文件,解决了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把这个政策怎么用足、用好,才是造林事业顺利发展的根本保证。9号文件的基本方针第一条提出,要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这是给我们打破坚冰,让我们放手去干。第15条再一次明确指出,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从中央的文件规定来讲,就近两年的情况看,合作托管造林取得了很大效果,但是其中也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不规范,因此我们一定要尽快使其规范起来,这方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合作托管造林是有风险的
风、病、虫、火等自然灾害一直在困扰着森林资源的发展,而合作托管造林事业刚起步,不规范操作无形加大了投资风险。合作托管造林在发展和完善中也会碰到各种自然的和人为的灾害,因此它不是一个没有风险的事业。
盛炜彤研究员(国务院参事,中国林科院首席科学家)——造速生丰产林,如果树种单一容易造成风险
我国速生丰产林现在存在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树种太单一,容易造成风险,还有可能造成大面积的病虫害。我们一定要做好严格的规划、设计。现在速生丰产林用的很多的是无性系,这些树种对环境要求比较专一,它适应的生存环境比较窄,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些树种的环境,如果树种不适应环境,也有可能开始长得不错,甚至在前期的时候可能产量很高,但是在后期的产量就可能很低,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贺强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政策研究所所长)——从投资角度讲,合作托管方式可能具有一些风险
从投资角度讲,合作托管方式由于发展不完善,可能存在着一些风险。第一,资金使用周期长,最少得五到七年左右。在长期使用资金过程中,缺乏全过程的监管,而且可能受到自然灾害、经营不善以及市场变化等因素带来的风险。第二,投资空间跨度很大。城市投资异地造林,投资者与林地林木两头不见面,造成了信息的极不对称性,投资者对公司行为难以监督。第三,产权转让较为复杂,有可能出现法律漏洞,以及运作过程中产权不明确的现象。第四,由于公司向散户投资,这种方式在法律上不健全、运作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容易被利用,可能发展为乱集资。第五,较为严重的问题是扩大宣传,以高回报率来吸引投资,而且不明确风险。现在的普遍宣传中最欠缺的就是风险问题的提示,而且投资回报率设定很高,最少13%,甚至18%,到底可能性有多大还值得研究。
米海生(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总站副总站长)——一些公司不负责任地夸大炒作是投资者面临的最大风险
投资造林做出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去年国家林业局对投资造林问题做了一个调查。就调查情况看,东北某个省大概有25家公司,其中有1/3是炒作林地林木,还有1/3公司一半是炒作、一半是搞林地,其目的就是为了博得更多的利益。他们一种是片面夸大造林的回报率;第二是采取代办林权证,许愿合同到期后林木就可以采伐上市;第三是夸大成木出产量。这种做法实际是不负责任的,也违背了自然规律,既不符合林业法律法规,也不符合国家金融政策。这个行为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挫伤了社会投资者的积极性,造成了直接的恶劣影响,这是投资者要特别注意防范的最大风险。
合作托管造林的出路在于规范运作
论坛上,各界专家、政府官员和企业代表都对合作托管造林给予充分肯定,也表达了希望合作托管造林尽快走向规范的愿望,阐明了各自的建议。一方面希望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尽快出台配套措施;另一方面也要求参与企业遵循科学规律,加强行业自律,维护社会诚信,实现国家、企业和投资者多方共赢的局面。
张新时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的生态学家、林学家)——合作托管造林不要炒作,而要规范
我希望合作托管造林,千万不要搞炒作。因为再好的事情,一炒作就要走向事情的反面。这次会议提出要规范化经营是非常重要的。所谓规范化,第一要素就是必须科学化。首先,要尊重森林的地带性规律,其中最重要的是热量和水分。在什么气候条件下造林,不是随心所欲的,违背自然规律,就要吃大苦头,投资就要失败。第二,就是土壤问题。森林是长在土上的,所以要尊重土壤的规律,不是任何地方都可以造林。第三,树种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是要追求新的品种,始终保持森林拥有最好的品系,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达到理论上的最高限生长量。另一个是千万不要认定一个品种后就不变,必须保持多样性、多品系,免得出现病虫害大蔓延的情况。第四,管理非常重要。现在国际上强调一种叫短期集约培育方式,换句话说就是用种庄稼的办法来种树,完全按照现代化农业的方式来种,需要投入到管护中的人力比较多。最后一点是政策,国家已经出台的文件要落实好。
黎祖交教授(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绿色中国杂志社社长)——合作托管造林要在六大方面规范运作
合作托管造林的出路在于规范运作:一是专营公司的设立和市场准入要规范运作;二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流转要规范运作;三是吸纳社会资金要规范运作;四是合同签订要规范运作;五是广告宣传要规范运作;六是林木保险要规范运作。
陈根长(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林业政策法律专家)——规范的关键在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合作托管造林规范的关键在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重点在于机制创新,否则就没有必要搞托管林业。有两个机制最重要:第一个机制是退出机制。其中首先是规范化的流转机制,通过托管林业投资的人,拿到林权证,可以转让,可以租赁等等,有了这个机制林业周期长的问题才能解决,这个机制国家已经有了法律基础,现在缺乏的就是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再一个是绿色银行的机制。对于绿色银行原来只是作为口号,是为了动员大家造林,所以说林业是个绿色银行,实际上在世界上绿色银行是和我国的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一样的经营实体。但是这中间没有一个机制就无法进行下去,这样就必须要形成一个完整的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的机制。第二个机制是投资者利益的保障机制。如果不规范,就会令投资者失去信心。这首先就要求有信息披露机制,托管林业的信息披露应该像我国的股市一样,让投资者知道正确的信息应该到哪里去找。再就是要有资金的监管机制,监管的途径和方法可以由投资者协商决定,国家也应该有一个相应规定。
贺强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政策研究所所长)——要完善投资运作方式
完善合作托管造林运作的方式,我认为可能得从几方面着手。一个是要尽快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无法运作的条件下,必然跑偏。第二个是要加强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督、监管。各级政府对造林这件造福于子孙的大事,应当负起责任。第三个,这种投资方式的运作,首先应该找一些信誉比较好,实力比较强的大公司运作,不适合全面、普遍地面向社会散户集资。再就是在采用这种投资方式的同时,应该考虑多种途径,探讨多种途径。比如说早在一两年前,就有一些信托投资公司,搞了造林的投资计划。信托投资公司来运作这件事情,在法律上有可行性,而且信托投资公司具备运作实力,再有就是应当找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范不必要的风险。
严峰(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并购部副总经理)——行业自律与政府引导
我们考虑,应该建立起类似行业协会的自律组织,主要是解决市场准入问题,对国家监管提供有力的支持;应该加强正面的宣传工作,媒体一直对托管制宣传很不利,应该有计划性,跟国家的一些部门做好沟通,然后按照9号文件的精神做好正面宣传,形成一个机制;应该跟国家林业部门一起建立担保中心,为老百姓提供正常投资风险之外的风险保障。我们还考虑到林权的交易。现在林权证缺乏一个流通机制,如果把所有要卖的林权证,做一个电子交易系统,就可以很好解决流通性。
合作托管造林规范运作的关键在于企业自律
参会的合作托管造林企业代表和投资人代表在发言中对合作托管造林充满了热忱和希望。他们既从实践角度介绍了各自进入合作托管造林的探索和感受,又针对从去年起媒体对某些合作造林公司在宣传和经营过程中诸多问题的质疑,对行业内鱼目混珠的状况进行批评,提出了企业“诚信自律,亟待规范”的呼声。
陈相贵(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靠努力和自律把建设千万亩绿色工程的美好愿望变成现实
为什么要投资造林?二十年前我是一个森林战士,有一天参加了一场森林大火的扑救,从那时开始我对林业有着不解之缘。回乡之后成为了第一批个体户,积累了资金之后我开始投资林业,要为中国林业做贡献。于是就招了60名团长,一万多人,经过两年努力,八十万亩林地展现在内蒙。大家可以到内蒙去看,用我的话说,是把丰碑刻在历史中,将文章写在大地上。过去我们国家一些地方是年年种树,种完了死,死完了种,问题就是没有利益机制,没有责任到人。我是个商人,有利益在身边,但是我还有个美好的愿望,就是要建设一千万亩绿色工程。我们把林地转让给投资客户,卖了钱拿来再造,这样我们的工程才能够完成。为此,我带领20名专家考察,果断决定,投资上亿元,打井几千口,过去一些地方造林每年就浇一次水,因为国家没有那么多资金,而我们最低也是浇五次水。我们涉及到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利益,把林子卖给他了,就要对他们负责任。我的一个愿望就是这道绿色万里长城五年之内肯定展现在中国人面前,为什么?因为我们有实力。过去我搞二十年企业没有贷过一分钱款,现在我们种的树都在那儿实实在在的。八十万亩,再翻六倍就是中国土地的千分之一。我们的林地都在那儿,这不像搞电视剧,一夜之间就可搭个景,现在世界上还没有哪个人一夜之间能把一棵树变成林。当然,我们还是诚心欢迎和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但我们认为,最主要还是靠我们自身的努力和自律。只有努力和自律才能使我们的美好愿望变成现实。
何万华(辽宁绿丰园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我们从事托管造林的公司应该做到诚信、自律
经过去年一场讨论,我们欣喜地看到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合作托管造林支持、引导的态度,特别是辽宁省,把合作托管造林划分为三类,一类是诚实经营的,二类是有小问题的,三类就是搞虚假经营的,并分别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这说明,出现问题的公司确实有,但是绝对不能代表所有的公司。
合作托管模式是一个新生事物,在一些相应法律还不健全的时候,或多或少出现一定的偏差是情有可原的,但是浑水摸鱼,家里鬼的危害更大,所以不是合作托管这种模式有什么错误,而是有人玷污了这个新生事物。所以我今天在这里倡议在政府和主管部门对整个合作托管规范前,我们各个公司应该做到诚信、自律。在这个规范过程中,我们提出合理化建议,在规范后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从加快林业发展的高度,给合作托管造林开放了很大的空间,我们千万不能再出现这样那样的低级错误了。
王凯(山东省顺天奇实业公司总经理)——对托管造林违法公司要重拳出击,绝不留情
我们的做法是:把有投资意向客户请到林地参观,将一些敏感问题向客户解释清楚。客户经过实地考察,确定林木生长情况后,签订造林协议。
我们认为,相关部门应充分协调工作,对投资造林进行准确定性。各相关部门对好的要肯定、支持、鼓励,对存在问题的要引导规范,对宣传要进行把关,对那些违法公司要重拳出击,绝不留情,特别是要打击那些扩大宣传和虚假宣传的公司。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管机制,使造林公司守法经营。对专业造林公司,要有足够技术能力的监管,以保证林木健康生长,还要对多主体投资造林林地管护状况进行监管,对林木终端市场进行核准,使托管林木合理消化,避免各种霸王合同、不平等条款的产生。合作托管公司要加强自律,要建立客户监事会,由客户对林木进行监督,对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对林木经营行业进行规范,在规范后的林木经营市场中,诚信经营,提高林木质量,提高木材产出率,使林木由量变到质变。这样,不同林权所有者,才会有一个稳定的终端市场。
凯特琳·陈(北京凯特琳公司董事长)——民营企业自己的孩子要自己管
我认为林业公司把成龄的树拿出来进行合作托管,就可以减低投资风险,无论是自己公司种植的树,还是从当地收购的树都要坚持这一原则,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对行业进入者也可以进行约束,使其尽量规范操作。建立专门管护队伍,确保树木正常生长。专门的林业管护队伍,时刻关注林木的发展,管理和爱护好树林是所有工作的首要开端。对速生杨的生长规律,应该有一个根据实际情况的测定,有些人说三年只能长到6-7公分,这个不一定。我去过盐城,他们的杨树可以生长17公分。因为这个林地在精心的管护下,加上雨水比较好,树就长得很好。现在进入林业的很多都是民营企业,自己的孩子自己管,他们的树就长得比较好。
牟晓峰(通辽活立木交易中心总经理)——活立木交易中心搭建林权交易平台
我们成立活立木交易中心,是想为林权的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我们可以接受任何一方,比如企业、集体、单位、林场、个人的委托,只要他们的林权是合理合法的,经过我们验收之后,我们就可以为他们进行对外发布,然后买方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络平台来自由选择林木。目前社会上的一些闲散林权,已经在我们中心得到了流转的实现。
我认为,不管活立木市场还是森林资源流转,林权的建立还只是第一步。我们希望把林业经济总量放大,把林木的林权做成像期货一样,为中国林业发展进到一点微薄之力。在此,我们衷心希望国家有关方面给我们企业做一个典型解剖,同时也希望对我们进行监督和管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国家林业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引导下,在我们林业人的共同努力下,林业必将是二十一世纪最具希望的行业,神圣的自然一定会给我们人类的努力以更多的回报。
责任编辑:luna
回复专家:
张连翔
,回复时间:
2006/6/25 10:28:31
谢谢您这位网友,您辛苦啦。
回复专家:
夏芬
,回复时间:
2006/6/25 11:23:31
希望这些不只是落实在口头上,文字上,而是要落实在实际的工作中。
回复专家:
吕玉奎
,回复时间:
2006/6/26 7:13:40
首先应该向投资者说明风险,让投资者了解风险后再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选择是否投资,千万不要对风险避而不谈,一开始就有骗人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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