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托管造林是指志愿投资造林的法人或自然人,以合同方式购买一定单位的林木、享有该林木的产权,再以合同方式委托专业公司对其进行管护,公司对服务结果做出承诺。
合作托管造林尽管符合当前和今后我国造林绿化趋势,但其中的风险不可忽视。据中央财经大学政策研究所所长贺强分析,合作托管造林的特点,一是资金使用周期和见效时间长,最少得五到七年;二是空间跨度大,一般投资者是在城市,林地与林木是在农村;三是产权存在双重转让的现象,一个是公司以租赁承包方式获得林地使用权,第二个是公司通过集资的方式将产权转让给零散投资者,然后投资者再把林地和林木交给公司管理;四是投资者与公司、公司与农户是以资金为纽带进行合作。
由于这些特点,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资金使用缺乏全程监管,使投资风险较大。而且在这么长的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火灾、虫灾、干旱等问题,或者经营不善、市场变化等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与林地林木两头不见面,这与股市不同——股民可以随时了解行情变化,及时掌握信息,而托管造林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性。
——产权转让复杂,有可能出现法律漏洞,以及运作过程中产权不明确现象。
——公司向散户集资的方式在法律不健全、运作不完善的情况下容易被利用,可能发展为乱集资,甚至可能出现卷款逃跑的现象。
——虚假宣传,有的投资方案只讲好处不讲风险,另外投资回报率设定很高,最少13%、甚至18%,而在目前的市场中投资回报率能达到百分之十几的几乎没有。